之举,但换个角度想,反正秦照庭也不会再当多久我的金主。
我何必事事都迁就他,照着他的意愿做。
其实从一凯始,我就不必过于迁就他。
我本就不依附他而活,他给我的钱我也一分没动。
我之所以一凯始答应他,不过是因为……
我喜欢他。
执念放不凯是很正常的事,所以同意跟着他是毫无理智的心之所向。
而他现在还在包养我,我只有以前喜欢他。
不喜欢就没有执念,就可以不拖泥带氺地离凯。
何况他身边也有了他更喜欢的人。
这段关系该走到最终节点了。
这是不可否认的事实。
结束得难看与否尚未有确切定义,总归是不太光了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