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5章 紧张,除族籍!

  “……”

  “[原则其有特异性!私人之原则也!]

  [余本(季余)分本体主体!

  主体是季(子邪),本体是余!

  余欲念魔,邪无未怨!

  是心魔而非心魔!

  心魔所有,八者皆有!

  心魔未有,八体皆有!]

  季也没发现他精神失常。

  不!应该说他没把精神失常当回事,没关注,自然没注意!

  或许季也没注意,他下意识对自己的定义!

  [朋友虽少,看都看不过来!

  小人?没时间认识!]

  朋友少,陌生人多矣,敌人?

  是故虚伪之神,敌也!

  虚伪之人多也,何须言神!

  斩王斩帝,莫如此!

  [季若称王,天下大乱!]

  然未有!

  此季之过也!

  基于原则而论,

  [原则具有特异性!私人之原则也!]

  [原则对于他人必定是片面的!]

  [原则是基于自身利益,再成就他人利益!(至于他利成与不成,未知!)]

  这些,季应该连想都没想过!

  ——

  [爱情,是你该有的吗?

  妻子,你养的活吗?

  季余愣了又愣,答:

  不可否认,妻子,我养不活!

  爱情,的确不该想!]

  (正如,季与齐子为夫妻时,季虽然常称齐子为妻子,但无可否认,季更像是以对孩子方式对齐子,这一点,季非常清楚!所以他俩结束了!

  因此,季很清楚,他养不起妻子!

  爱情,并不应适用于他!

  ——

  [季,精神失常也!]

  [原则,精神失常有之原则!]”

  余欲念魔,邪无未怨!

  某种意义上他们比亲兄弟还亲(,但却也不是克隆),因此,季余的理念与精神状态同样影响其他七位,这无可避免!

  七位中,虽然以季余为中心,不存在主权纷争;但各有自身的特异性,是八位八存在,而非八位一存在!

  根据比沙的经验,对他个人而言,

  在维持必要生活前提下,蜗居一处,不如浪迹天涯!

  因此他明白,普通镇,他可以暂居几年,但他终究要离开;而且,比沙的耿鬼已经吸引了众多观注的目光。原本他并不想在普通镇停留,但现在他被一件件事拖住了。

  普通镇还不知会吸引什么牛鬼蛇神,而罂粟一事,让比沙更为关注!同样外来的家伙,还种罂粟,实在让人费解!

  …… ……

  经此一事,他有点了解,季余的不合群了!

  [季生平刚拙自信,年来不为众人所容!

  为至理!

  原本我想掩示自身的力量,

  回归原来的生活!

  并不是我鄙视同族,

  我们本一族,何谈鄙视!

  我并没有动用超常的力量,

  但我发现我的原则与生活格格不入!

  我有诉求,同族给不了我的原则!

  我的实力可以,但并不能动用!

  因此我,早就回不去了!

  没有实力,尚且不能苟且偷安;

  有了实力,反而要为了生活苟且偷安!

  季本虽蠢才,但也做不得如此之贱!

  伤心之事,何必书写,何必记忆!

  明明可以拥抱自己的原则,

  我没办法放弃尊严!

  没办法放弃最起码的傲骨!]

  比沙的私人(非正式)道馆开张,学员不收费。

  根据当地深山里精灵的种类,比沙用赤A!橙A!黄A!绿A!蓝A!靛A!紫A!

  赤B!……!紫B!

  赤C!……!紫C!

  赤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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