“叮铃铃,叮铃铃铃……”路明非抓起一旁的闹钟,坐了起来。
眼前是熟悉的房间,房间的陈设很简单,狭小的房间里,放了两张床,两张床边各有一盏床头灯,两张书桌,一个日光灯,还有一个小书架,两张书桌呈现出截然不同的风格,一张杂乱无章,一张井然有序,很轻易就能看出主人的生活习惯,书架上的书多是一些名着和文摘杂志,墙上有小孩子的涂鸦,微微泛黄的窗帘看着很有年代感,因为父母出国,所以他这些年一直寄住在叔叔婶婶家里。
“暑假结束了啊。”放下手中的闹钟,他叹了口气。昨晚婶婶把这个“招魂铃”放在了他的床头柜,说是防止他开学第一天就迟到,其实却是给路明泽用的,因为路明非每天起的都比路鸣泽早一点。
因为父母出国所以寄人篱下的他和堂弟住在同一个房间里。
路明非看了看时间,已经六点半了,今天是开学第一天,总不能迟到,他爬起来穿好了衣服,看了看还在梦乡中遨游的路鸣泽,决定还是叫醒他。
“起来了,太子殿下。”路明非摇了摇身旁鼾声如雷的堂弟,是的,每天早上他都是被这恐怖的呼噜吵醒的。
泽太子,这是堂弟路鸣泽的外号,他的成绩好,穿衣服精致,出手阔绰,有女孩一起吃饭一定会抢着付钱,久而久之就有了这个外号。
吃过早饭,婶婶过来帮路鸣泽确认要带的东西,叔叔早就在车上等着了。每学期开学都要开车送两个孩子去学校,这是叔叔定下的规矩。
路明非的父母定期会打钱过来,托这笔钱的福,叔叔买了一辆小排量的宝马车,路明非和路鸣泽能够上当地最好的私立贵族学校——仕兰中学。
“我先下楼了。”不等婶婶回复,路明非就出去了,比起婶婶他还是更喜欢和叔叔待在一起。
已经一个暑假没有见到陈雯雯了,路明非的内心有点小小的兴奋。回忆起和陈雯雯的初见,那个微风吹过的夏天,窗边的角落,纯白的少女捧着一本杜拉斯的《情人》坐在长椅上,阳光照在她的身上,棉布裙子和白皙的肌肤闪闪发光,清风拂过柔软的长发随风飞扬。
“那个估计就是我们班的班花了。”憨厚的少年这样说道,随后,他的脚就身边的人被狠狠踩了一脚。
这个少年就是路明非,那个纯白的少女就是陈雯雯。
对路明非来说陈雯雯是特殊的,只一眼他就喜欢上了她,十五岁的时候他觉得世上最幸福的事情莫过于娶陈雯雯为妻。
路明非一直觉得自己是有机会的,因为是陈雯雯邀请他加入文学社的,她一共就邀请过两个人,一个是路明非,另一个是赵孟华,谁是赵孟华?简单来说就是学校里最有机会成为“楚子航第二”的家伙,至于楚子航是谁?
“明非,别发呆了,上车。”叔叔招呼路明非上车打断了他的思绪。
路明非钻进车里,看了看身边的路鸣泽,把头转向了窗外。
“都看看有没有什么落下的,没有就出发了。”婶婶从副驾驶探过头来。
伴随着车窗外的景色慢慢后退,车中的氛围再次转向了沉默。
“明非啊,高三了,有没有什么想法啊。”婶婶问道。
“能考哪里是哪里呗。”说实话路明非从来没有考虑过这些。
“要不要试试出国?”
“那也得人家要我啊。”
叔叔也加入了对话:“试试嘛,你看,你父母都是考古学家,这么多年都忙着那个什么‘楼兰古城’级别的大项目,都没回来看过你,他们不找你,你还不能找他们吗?”
“我成绩不行的。”叔叔的无心之语无疑戳中了路明非的痛处,每次父母都在来信中说下次一定回来,结果真的就是下次一定,每次都告诉他项目有了重大进展,回国的计划需要延期。
“就是,就算出国也上不了什么好学校,哪有胆子去找他父母啊。”路鸣泽少见的关心起了哥哥的前途命运。
“明非啊,不要听你弟弟乱说。”婶婶瞪了路鸣泽一眼,“你成绩不好上不了国内的一本,但是你英语好啊,你不是考过那个雅思还是托福吗?多试试总不会错的。晚上回来婶婶帮你一起参谋参谋。”
路明非没有接话,呆呆地看着窗外,他当然知道婶婶心里在想什么,她从来不关心路明非的学习,此时的算盘声,估计连远在月球的琪亚娜都听得到。
路鸣泽比路明非小一岁,成绩虽然比路明非好一点,但要考上一本还是有点悬的,更别提什么双一流,于是婶婶想到了出国,人生地不熟,山高皇帝远的,婶婶自然不舍得亲儿子去国外吃苦,这时候,路明非无疑是最好的小白鼠。
“问你话呢?发什么呆。”婶婶显得有些不耐烦。
“好,麻烦婶婶了。”
“妈,你真当他是楚子航啊,还出国?”
楚子航是路鸣泽的偶像,一身英伦风的“Burberry”,学习好,打球帅,还会拉大提琴,曾经有两个女生还因为“楚子航是谁的”的争论,撕破脸皮,被学校处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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去年,楚子航被美国一所芝加哥大学联谊学校录取,这种名校的联谊学校和常青藤差不多,本地人都不一定进的去。
“哥,你有没有听说过关于楚子航的传言。”路鸣泽显然来了兴趣。
“嗯?”
“我还以为你们会听过呢,毕竟我比楚师兄低两届,知道的少。”路鸣泽一脸得意,“还记得。零四年那场大台风吗?雨停之后,进水、损坏的车子被一辆一辆地从高架桥上拉下来。有人看到楚师兄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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